狠到他想隔岸观火,他们直接把突厥军送来了。
狠到他们的妻子妹子在这里,也毫不留情。
叶娇也是狠角色。
女人怎么能骑马跑那么快呢?
她冲锋在前,竟比李丕还快出半匹马的距离。
女人怎么能杀人呢?
她银弓拉满,箭无虚发。
女人怎么能如此狠心?
看着敌兵人头落地,竟然丝毫不怕。见敌兵血液喷溅,她只是微微侧身——结果李丕接了一脸。
战场凶险,李丕不再观察叶娇。
云州守军与河南道兵马汇合,只忙乱一阵,便在共同的旗语和鼓声下重新列阵。
中军居中,左右厢军拱卫、虞候在两侧排开,骑兵阵列左右。
盾牌在前阻挡箭矢,陌刀可斩战马,长矛林立弓弦拉满,对准大唐共同的敌人。
千军万马势如雷霆,又如一堵厚实的墙,挡在百姓身前,挡在大唐国土前。
构成幽云十六州的,从来不只是险峻的山峦、铜墙铁壁的城池,还是无数华夏战士的血肉,是他们不惧生死的意志。
要想过雄关,先从我等身上过!
我若不死,尔等休想!
站在千万同袍中,叶娇不由得热泪盈眶。
不知为何,她射箭、砍杀,脑海中却浮现长安城的景象。
熙攘的街市中,她坐在高高的楼台上,吃肉喝酒,对着兄长笑。
金楼又有新样式的发簪,铺子里的胡风衣服真好看,卖酒的西域舞姬扭着腰,对手拿书册的男人调笑。
诗人斜倚楼栏,高唱着新作的诗词,引来阵阵喝彩。
散学的学童痴痴地站在小贩摊位前,对着糖葫芦流口水。寻找孩子的妇人一面责骂,一面掏出铜板。
晨起雄鸡高鸣,暮时炊烟飘摆。
一盏盏灯火渐渐熄灭,她喝到半醉摇晃着归家,看到皇宫的灯火始终亮着,衙署的灯火也彻夜不息,城墙上的守军每隔一个时辰,便会拿着火把换防。
长安城的繁华壮丽,市井百姓的闲适平安,这么多年,叶娇一直以为是理所当然的事。
大唐国富民强万邦来朝,她生在最好的时代,虽然家境没落,但却温饱无虞,有家人疼爱。
她最大的烦恼是见不到父亲,最大的遗憾是自己不是男人。
直到这一刻,叶娇才知道没有无缘无故的安宁。
原来那些看起来平淡的日子,需要这么难的坚守,需要这么多的牺牲,才能得到。
也直到这一刻,叶娇才真正懂得李策的选择。
他那样的人,是不可能躺在皇族的位置上坐享其成的。
只要他还有一口气,便会为了这个国家,殚精竭虑、死而后已。
被唐军力挫的突厥兵马向后退去。
轻敌让他们损失惨重,因为摸不清唐军底细,他们不得不暂时退避、重整旗鼓。
斑驳的地面上,惨叫和死亡的,不仅仅有突厥士兵,还有无数的大唐将士。
尸横遍野后,他们暂时守住了国土。
可下一次呢,突厥人会反应过来,发现来支援的不过只有两万骑兵而已。
依旧是敌众我寡,依旧是胜负难料。
叶娇翻身下马,收刀入鞘,摘掉兜鍪,扶着一辆歪倒的战车,稍稍休息。
一缕烟挡在她面前,那是因为一面唐军的旗帜掉在地上,正缓慢燃烧。
那面旗帜是红的,是用羽毛装饰的旞旗,上面写着“李”字,也便是李丕的帅旗。
叶娇单膝跪地,捧起一捧土,把火焰掩灭。
军旗是战士死守的荣誉,不能就这么被突厥人烧了。
尘土在风中散开,像死亡将士的叹息和欣慰,轻轻扑在她脸上。
叶娇抬起头,忽然想到兄长或许会带兵前来。她在清理战场的兵马中寻找兄长的影子。
兄长高大结实,应该会穿绯色军服,戴黑色铠甲,胸口的护心镜是祖父留下的。
那上面的道道划痕,是安国公府曾经守卫国家的证明,也护佑着兄长,百战百胜、平安归家。
可是为什么,那位云州守军的将军,是从马车中走出来的呢?
他同样很高,只是有些瘦。站得笔直,却又微微咳嗽。他摘掉厚重的铠甲和兜鍪,露出玄青色的衣襟。那是——
刹那间,如一道响雷在头顶炸开,叶娇只觉得浑身颤栗无法起身。她呆呆地看着远处的身影,直到那人的目光同她撞在一起。
他脸上的震惊更甚,向前迈步时甚至有一瞬间的踉跄。
李策向叶娇走来。
走过草木枯萎的战场,走过纵横交错的硝烟,走过惨叫、呻吟和哭泣,走过相互搀扶的士兵,走过歪斜的战车和军旗,走到叶娇身边。
在距离叶娇丈远的地方,他终于忍不住问。
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
他的声音有乍然重逢的欣喜,有活着见面的百感交集,更有引敌兵来此的内疚。
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
叶娇也在问。
她的声音里有意外、担忧和喜悦,唯独没有对他引敌兵来此的抱怨。
“我当然会在这里。”李策回答。
他来北地截杀格桑梅朵,所以会在这里;他不能看着云州城沦陷,所以会在这里;他是大唐的皇子,职责在此,所以会在这里。
“我也是。”叶娇眼窝中蓄满泪水,抿唇道。
她的夫君在北地,所以她会来;北地需要支援,所以她会来;她来了,便不会袖手旁观,所以她在这片战场。
李策走近几步,在难以置信中慢慢相信,他的妻子的确来了。
她已不仅仅是他的妻子,还是他的同袍。
李策单膝跪地,就跪在叶娇面前,用手指去擦她眼角的泪水。
“别哭,”他柔声道,“我这不是好好的吗?”
不劝还好,这一声劝慰,让叶娇顿时嚎啕大哭。
“我还以为——”她哭着道,“你真的被砸死了!”
“你画的信是什么东西啊?竹子、柿子、花瓶、大象!显摆你会画画吗?你画了那么多,不如写一句你很好!”
“你这样半死不活的,还来什么战场?你敢让我守寡,我不等你埋土里,就改嫁他人!”
……
她哭着说了很多,李策只是不断地为她擦泪,擦得她脸上的黑灰和血水渐渐干净,露出她那一张明媚清亮的脸。
这张脸如此好看,像战场上的一朵牡丹。
李策轻声解释。
“多亏你的客栈,让我逃过一死。”
“叶兄引敌兵向北了,军中不能没有主帅,所以我才会来了。”
“我那时手臂受伤,写字歪斜,会被你发觉的。”
“现在已经好了,真的好了——娇娇!这是战场,你不要扒我的衣服。真的不能,很多人看着呢!真的……”
他只好抱紧叶娇,让她的双手不能胡作非为,他的头埋进她的发间,深深吸一口气。
这么多天,度日如年后,他终于回家了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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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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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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